高正尉律师亲办案例
龚某盗窃案不予批准逮捕
来源:高正尉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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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某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上楼时,发现自己电动车旁边的那辆电动车没有锁车,车钥匙还插在车上。其上楼后装修半个多小时后,下楼看了一下,那辆电动车还停在那。于是其心中起了邪念,将电动车骑回家了。

车主发现车不见了,从物业提供的监控中查到系龚某骑走了电动车。龚某以为车主只是怀疑自己,没有及时承认。车主报案,派出所传唤龚某后,其承认了自己将车辆骑走的事实,并让家人将车辆退还给出车主。但龚某却其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。

此时离过年只有半个月时间了,家属找到我,提到,龚某的母亲已经八十多岁了,如果过年儿子不出面,其母亲肯定会怀疑出了什么大事。龚某儿子在外务工,暂时也未告知他,过年回家如见不到父亲,肯定也隐瞒不了。家属希望律师能够帮忙,争取取保候审。

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去会见了龚某,了解到龚某没有犯罪前科,本次涉案没有预谋,是因为车辆没有锁而产生了不好的念头。我会见时还问到公安是否将车辆价格评估报告交给他签字,他表示没有,但估计这辆车新车也就两三千元。

了解情况后,直奔办案单位派出所,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。办案警官表示案件已经向检察院提请批捕,材料已经交至检察院,如果检察院批捕了,肯定不会同意取保候审。

派出所这一关过不了,只有去检察院了。第二天赶早到检察院,找侦监科,要求提交律师关于请求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。当面向检察官表达:嫌疑人无犯罪预谋,系顺手牵羊;赃物已经退还,被害人无损失;嫌疑人家有老母,年前务必要回家;盗窃金额刚达到立案标准;且被害人已对嫌疑人表示谅解,故希望检察官能够不予批捕。检察官听取了我的口头意见,并将书面意见留存,表示会慎重考虑。

三天后,得到通知,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,龚某可以取保候审回家过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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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正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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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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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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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601*********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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